被保证人的责任0
发布时间:2021-01-08 02:40:4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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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安全阀厂家
被保证人须向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措施并按期足额交纳担保费。
按照合同的约定,当公司履行保证责任后,被保证人应在收到公司通知十天内,偿还公司垫付的全部款项、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和其他费用及损失。
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接受公司的监督与检查:
一、被保证人应将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用于公司所担保的项目,不得挪作他用;
二、严格执行项目进度及还款计划;
三、将抵押财产向保险公司足额投保;
四、未经公司同意,不得出租、出售、转移、转让、再抵押或以其他形式处置已向公司初次抵押的资产;如抵押物已向保险公司投保,公司为保险受益人;
五、如企业发生分立、合并或企业名称工商登记变更等情况,应及时通知公司,征得公司同意,根据变化情况落实被保证人,必须保证公司的利益;
六、未经公司同意,不得与债权人修改、转让合同以及担保有关的合同;
七、定期或随时向公司提交企业财务报表和有关文件资料,并保证其真实性;
八、合同中约定的其它义务。
若被保证人不履行本章所列责任和义务的,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和法律规定,承担违约的责任,并赔偿公司因此而造成的损失。